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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概况

  中国民主同盟简介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庆秘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其时,由于“皖南事变”的发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迫切希望联合起来,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于是,即以部分国民参政员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参加者有: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后改称民主社会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后改称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协会的成员及其他人士,公推黄炎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旋黄炎培辞去主席职务,推举张澜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等,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会议产生了第一届中央委员会,推选张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会议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团结、民主”的政治主张。

  1946年1月, 民盟参加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在政治协商会议和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与中共代表团密切配合,力促和谈成功。与此同时,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 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的民盟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 杀害。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党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 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1957年,由于“左”的错误,特别是“反右”扩大化,民盟受到严重挫折。

  “文革”期间,民盟各级组织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民盟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 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 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 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1983年至2012年,民盟先后举行了的第五至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做了不懈的努力。在这期间,民盟中央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 号召。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 益的探索。民盟以爱国的情怀、踏实的作风、扎实的知识,团结广大爱国的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 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2012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民盟历任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黄炎培、张澜、沈钧儒、杨明轩、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图南、费孝通、丁石孙、蒋树声。现任主席张宝文。

  截至到2014年底,民盟共有成员25.8万余人,其中高教界占23.7%,普教界占31.2%,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占5.8%,科学技术界占9.0%,医卫界占8.6%。省级组织30个,市、县级组织412个。盟员中有1.7万余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1439人 担任政府及司法部门县处级以上职务,还有一些人担任最高人民检院特约检察员、监察部特邀监察员、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教育部 特约教育督导员、国家税务总局特邀监察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特约监察员。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 成绩,享誉国际或获得国家表彰。

  四川民盟简介

  四川是中国民主同盟的发祥地。1941 年3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成立,1944年改组为中国民主同盟。同年11月民盟四川省支部在成都成立。1954年2月民盟四川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成都召开,选举产生了民盟四川省支部第一届委员会。1956年民盟四川省第一届委员会正式成立。2007年4月,民盟四川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四川民盟的历史再次翻开新的一页。

  抚今追昔,四川民盟的历程就是一部生生不息的奋斗史。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四川民盟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为建立和平、民主、统一的新中国作出了积极贡献,59位盟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新的历史时期,四川民盟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为促进四川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盟省委连续被民盟中央、省政协评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其中关于“若尔盖湿地保护”、“资源开发利益补偿”等调研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做好地震灾区中高考生迎考工作”等建议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

  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到2008年底,全省共有18个市级委员会和1个省直工委、8个县级委员会,基层组织总数388个,盟员11963人,其中文化程度本科以上占61.9%,副高级职称以上占39.7%,文教科卫界占87.6%。现有全国人大代表4人、全国政协委员5人;省人大代表30人、省政协委员49 人;政府副市(厅)长7人。

  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先后为“盟遂合作”重点项目黑龙函水库争取补助资金近9000万元,修建了“盟遂合作陈列室”,“盟遂合作”已成为“新时期民主党派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范例”。汶川地震发生后,民盟四川省委全力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共组织或协助捐款捐物累计5328万元,抢运救灾物资价值2000多万元,援建了广元“元坝区民盟烛光学校”等3所学校和1所卫生院。

  新时期新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对参政党的要求也更加高远。民盟四川省委作为全盟两个试点单位之一,深入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受到中央统战部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我们决心带领全省各级盟组织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强化“促进发展、维护公平、关注民生、推进民主”的社会责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自觉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参政能力,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中,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再谱团结奋斗新篇,再创多党合作辉煌。

  雅安民盟简介

  雅安,曾经是西康省的省会,是民盟组织较早开展活动的地区之一。1941年,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后,即有盟员到雅安活动。1947年前后,雅安有盟员郑梦麐、张声明、李伯平、黄绍澄四人,但彼此之间无联系,也没有建立基层组织。

  1949年4月,民盟四川省支部委员彭迪先由成都转移到雅安开展工作,命张声明、李伯平二人发展组织后,张声明主要在知识青年中发展,李伯平则在二十四军中下级军官中发展。同时,彭迪先与中国共产党地下组织联系,地下党的杨正南、冯师尚(洪钟),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超龄团员罗西玲、冯泽生(冯在兹)、江文远等相继入盟,共同开展工作。

  1949年8月,民盟西康省支部筹备委员会在荥经宝峰乡成立,以彭迪先、张松涛、赵锡骅、朱世正、黄汝杰、李伯平为委员,彭迪先为主任委员,张松涛为秘书主任。筹委会指派罗西玲、张声明等四人为民盟雅安县分部委员,8月正式组建了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县分部,省筹委会还指示,李伯平在二十四军中下级军官中发展的盟员编为一个“军人区分部”,直属西康省支部筹委会领导。1949年12月9日,西康省主席刘文辉宣布起义后,民盟西康省支部筹委会由荥经迁到雅安,驻大北街汇通银行(现在地区粮酒公司地址)。

  这一时期,西康(雅安)民盟协同共产党组织,学习传播革命理论,开展了对上层旧军官的动员、策反,并武装保卫革命成果,为西康省的和平解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50年1月,省筹委决定改雅安县分部为雅安县分部筹备委员会,指派罗西玲、冯在兹(冯泽生)等七人为筹备委员,罗西玲为主任委员。1950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十二军进入雅安城,政委廖志高转达民盟西南总支部指示,西康民盟组织停止活动,听候指示,整顿组织,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县分部筹备委员会即行结束工作。

  1951年4月19,中国民主同盟总部秘书处通知:经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成立中国民主同盟西康省支部兼雅安市分部临时工作委员会,冯泽生、李绍文、赵锡骅、杨立之、陈为珍、杨汇川、江文远、王光璧、郑梦麐为委员,冯泽生为主任委员。19日正式成立,开展工作。会址设在大北街原交通银行(现雅安地区茶厂宿舍),1953年7月迁入二一路六号新址。

  1954年8月10日至14日,召开中国民主同盟西康省第一届盟员代表大会,代表35人,列席13人。大会审议了临工会成立三年多的工作,选出委员11人,候补委员3人,正式成立中国民主同盟西康省支部兼雅安市分部。成立时,所属组织有西昌县分部和四个区分部,三个直属小组,盟员145人。

  1954年9月24日,西康省支部兼雅安市分部召开第二次委员会,为了加强领导工作,决定成立常务委员会,选举杨立之、章润瑞、罗西玲、陈为珍、赵锡骅为常务委员,杨立之为主任委员、章润瑞为副主任委员,决定江文远长期列席常委会,张延琼为妇女委员,杨淑和兼搞妇女工作。

  1955年9月19日,西康省第一届人大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遵照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西康省的决议和国务院的批示,10月1日起西康省宣布撤销。随着西康省建制的撤销,中国民主同盟西康省支部兼雅安市分部于1955年12月17日宣布撤销,所属西昌县分部归中国民主同盟四川省支部领导,经四川省支部同意,将汉源区分部、荥经区分部、天全小组和康定小组划归民盟雅安市分部代管。

  1955年12月至1961年11月,先后召开民盟雅安市分部(雅安县)第一至三次盟员代表大会。

  这一时期,西康(雅安)民盟团结广大盟员和盟员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

  1966年,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全国开始“文化大革命”,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县委员会于七月被迫停止活动。

  1979年4月13日,根据民盟中央指示,经中共雅安地委、县委同意,中国民主同盟雅安县委员会恢复活动,开始办公。

  1980年10月至1997年8月,先后召开民盟雅安县(市)第四次至第九次盟员代表大会。

  这一时期,雅安民盟协助执政党为盟员和其他同志落实政策,恢复并发展组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领盟员积极投身于现代化建设。

  2000年雅安撤地设市,于2001年9月建立了市级(地区)雅安民盟组织,理顺了多年未决的体制关系。成立地级市民盟组织以来,民盟雅安市委开展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坚定广大盟员的信念;加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围绕中心,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议政建言;参加“盟遂合作”等多项社会服务,参与5.12、4.20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发挥盟员自身优势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等。

  民盟西康省支部历任主委为:彭迪先、冯泽生、杨立之。

  民盟雅安市历任主委为:罗西玲、何文昆、杨凤、郑德成、郑鸿培、罗承德。现任主委彭学松。

  截至到2014年底,雅安民盟共有成员829人,其中高教界占18.5%,普教界占41.3%,医卫界占15.3%,政府机关11.9%。县区级组织1个,直属总支5个,直属支部5个。盟员中有120人担任省市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盟3人担任政府副处级处级职务,还有一些人担任检院特约检察员、监察局特邀监察员、教育局特约教育督导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等。民盟成员中,有许多人在自己的专业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绩,获得国家、四川省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