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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60年(七)

 【发布日期:2015-11-27】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第七章 拨乱反正,民盟恢复活动

(1976年10月至1983年12月)

    第一节 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成立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采取果断措施,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彻底粉碎了"四人帮",结束了十年内乱,中国开始进入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任务的新的历史时期。中

国民主同盟和全国人民同庆胜利,并在中国共产党帮助下,开始逐步恢复组织和开展活动。

    从1976年10月以后的将近一年时间里,民盟成员积极参加揭发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群众运动。他们以极大的愤慨,揭发批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践踏统战政策,破坏统一战线,摧残民主党派的罪行。

    在这段时期里,民盟和各民主党派的组织虽然尚未恢复,但中共领导人叶剑英、乌兰夫等多次通过春节联欢会、政协联组学习会等场合,直接与民主党派负责人见面,及时传达党内会议和文件精神,恢复了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共商民主党派出席五届人大候选人名单,已使这种合作得到实质上的恢复。

    1977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向各民主党派传达了党中央关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恢复活动的指示。民盟随即酝酿成立了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召集人为史良、胡愈之;成员有邓初民、楚图南、萨空了、李文宜等。原"各民主党派机关临时领导小组"遂于1978年2月5日撤销。从此,中国民主同盟恢复以本组织的名义参加国家政治活动,开展各项工作。在1978年2月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第五届第一次会议上,邓初民、史良、华罗庚、白寿彝、庄希泉、苏步青、许杰、胡愈之、楚图南、童第周等民盟成员当选为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童第周当选为五届政协副主席。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又补选史良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最初两年的工作,主要是恢复健全各个工作部门,配备干部;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成员和所联系的人士变化情况进行调查;组织成员学习;着重整顿和重建基层组织;并就开展新时期民盟工作的问题进行研究。

    1978年8月,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决定设立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宣传及日常工作。工作委员会成员为:萨空了、李文宜、费孝通、沈兹九、高天、张毕来、罗涵先、林亨元、关世雄、王健10人。决定编印内部刊物《盟务简讯》,由高天任主编。1979年2月7日,民盟中央机关搬回"文革"前的原址东厂胡同北巷1号办公。

    根据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关于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区域性盟务座谈会的计划》,从1978年10月到1979年3月,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先后在上海、广州、天津召开了华东6省一市,中南和西南5省、区,华北、东北、西北11省、市、区盟务座谈会,交换情况和意见,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了民盟基层工作的恢复及如何在新形势下把民盟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四化"建设上来。由于当时各地民盟组织尚未恢复,一些地方民盟组织领导同志的冤假错案尚未彻底平反,关于统战政策和民主党派地位的大是大非尚未廓清,许多盟员包括民盟的基层干部都还心有余悸。因此,为了开好这三次盟务座谈会,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面对非常困难的局面,做了艰巨的准备工作。

    1978年4月5日,中共中央批准统战部和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决定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民盟中央临时领导小组于5月23日召开民盟三届中常会第六十四次(扩大)会议,宣布摘掉前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罗隆基的右派帽子。

    1978年1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意见》认为知识分子队伍的状况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解放初期提出的对知识分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已经不适用于目前的情况,当前要做好复查与平反昭雪知识分子中的冤假错案工作,对知识分子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做到有职有权有责;调整用非所学,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努力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此,民盟于12月28日成立落实政策小组与办公室,具体负责这一工作。在此之前,民盟中央曾于8月间邀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部分盟员和文教科技方面的民盟成员举行多次座谈,对知识分子落实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向中共中央反映了这些情况。有了中共中央的文件后,民盟落实政策小组就大胆开展工作,帮助共产党和政府落实有关政策,使民盟成员的冤假错案部分地得到平反。如右派分子问题,除了全部"摘帽"以外,部分同志得到了复查改正。1979年4月20日,已故民盟中央副主席高崇民平反昭雪大会隆重举行,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乌兰夫主持了大会,刘澜涛副部长代表中共中央宣读了平反决定。8、9月份,又分别举行了民盟中常委刘清扬、副主席吴晗及夫人袁震的追悼会。

    但是,民盟恢复活动的最初两年里,由于对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不明确,在对待民主党派问题上,"左"的余毒在民盟内外均尚未肃清,因此,民盟的工作困难甚多,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都遇到不少阻力。这种局面直到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开始有了根本的转变。

    

    第二节 中国民主同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了民盟上下一致的衷心拥护。为了跟上这一大好形势,更好地开展民盟的工作,中国民主同盟于1979年10月11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474位代表出席了大会。史良致开幕词,胡愈之作工作报告,李文宜作《关于修改盟章的说明》。

    胡愈之在工作报告中回顾民盟的历史并总结"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工作和经验教训之后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以社会主义知识分子,特别是文教科技界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民盟的任务是广泛地团结所能联系的文教科技界的中上层知识分子,其中包括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他们中间发挥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强国,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奋斗。"他指出,为了切实地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四个现代化服务上来,要实现几项任务:第一,积极推动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四个现代化贡献力量;第二,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生活,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做出新贡献;第三,推动成员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地改造主观世界;第四,扩大联系,广泛团结爱国知识分子,特别是要开展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的广大知识分子的联系工作;第五,继续整顿组织,适当发展组织,充实干部队伍。

    胡愈之在报告的最后,以个人名义承担了他自1953年以来,特别是民盟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长期担任民盟中央秘书长职务期间工作中所执行的"左"的错误,诚恳地向因此受到政治牵连和不公正待遇的盟内同志道歉。与会同志对此极为赞赏和感动。

    修改后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了新时期民盟的性质、任务、工作、组织制度等主要内容,并吸收了过去工作的重要经验。

    大会选举了民盟新的领导机构。万尚荫等188人为中国民主同盟第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丁是娥等44人为候补委员。在10月23日举行的民盟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史良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胡愈之、邓初民、楚图南、苏步青、华罗庚、彭迪先、萨空了、李文宜、费孝通为副主席;高天为秘书长,叶笃义、罗涵先、王健为副秘书长;千家驹等41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林亨元任组织部长;张毕来任宣传部长;王健兼办公厅主任,并决定设文教科技、文史资料、联络工作三个委员会。大会期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领导人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等同志接见了8个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的代表,并举行了招待会。邓小平在招待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这次大会正像史良在开幕词中预期的那样,开成了"一个解放思想、发扬民主的大会","一个团结的大会","一个动员全盟同志为四个现代化多做贡献的誓师大会"。大会标志着中国民主同盟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大会之后,各省、市、自治区的民盟组织经过筹备,陆续召开了代表大会,传达贯彻了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了新的领导班子。到1983年底,除西藏、台湾外,民盟在省、市、自治区一级都恢复了组织,民盟的县、市委员会由"文革"前的97个发展到150个,基层组织发展到2300多个。

    

    第三节 拨乱反正,落实政策民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之后,民盟的工作明确地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为指导,各项工作都出现了明显的转机,日趋主动、活跃,开始出现了新的局面。

    首先是在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解放了思想,加快了步伐。各级民盟组织代表盟员的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积极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向当地中共组织反映情况,锲而不舍地把落实政策的工作一抓到底。

    1980年,中共中央批转统战部《关于爱国人士中的右派复查问题的请示报告》后,即于6月27日举行中常会扩大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的通知,宣布1957年所谓民盟"右派六教授"以及刘王立明、浦熙修等同志的"右派"问题均予改正,恢复名誉;所谓"章罗联盟"在组织上并不存在;《对于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和《我们对于高等学校领导制度的建议》也得到了平反,并认为这两个文件的出发点和内容都是可取的,不是所谓"章罗联盟"的"反动纲领"。在此之前,民盟中央已于6月10日为已故中央委员潘光旦举行了平反昭雪追悼会;1981年3月18日、19日,又分别为已故中央候补委员刘王立明、浦熙修举行了平反昭雪追悼会。他们都曾被错划为"右派",于"文革"期间受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致死。到1981年12月,根据中共有关政策,共有5583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盟员经过复查后获得改正,占当年盟员中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总数的97%。

    1982年11月15日,隆重举行了为民盟一、二届副主席,三届中常委章伯钧的骨灰移存八宝山革命公墓的仪式。1985年11月11日,由民盟中央和农工民主党中央举行的"章伯钧同志诞辰90周年纪念座谈会"上,肯定了章伯钧的一生是爱国的、进步的,做了有益于人民、有益于国家的好事,对民主革命、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过力所能及的贡献。1986年10月24日,民盟中央也为已故一、二届副主席罗隆基举行了诞辰90周年纪念座谈会,同样肯定了他的一生是爱国的、进步的,为人民、为国家做了好事,对民主革命、新中国的建立、社会主义事业和世界和平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盟中央和各地民盟组织还受理了民盟内外许多群众的来信来访,协助中共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解决了一部分盟员和群众申诉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如民盟四川省委和江西省委协助当地中共省委纠正了于解放初期将一批由盟员和民盟所联系的群众为配合解放战争策反的地方武装当作土匪、反革命错误处理的两桩大案,使百余位同志得到彻底平反。

    随着"四化"建设的发展,知识分子的问题日益突出。中共中央于1982年1月30日发出《关于检查一次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1982年2月17日,民盟中央举行四届中常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把协助中共和政府做好贯彻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列为民盟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地组织调查,了解情况,反映意见,提出建议。会议还决定成立以楚图南为组长的40人组成的"知识分子工作研究小组",负责综合情况,分析研究,为中共解决知识分子问题的决策提供意见。经过4个多月的工作,各地民盟组织接触教育界、科技界、文化界和各方面的知识分子近两万人,反映了大量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小组分析研究后,民盟中央于是年7月在北京召开专门会议,邀请中共中央和政府人事部门派员列席会议,整理成《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若干建议》报送中共中央和政府人事部门。

    落实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广大盟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他们在各自专业的领域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优异的工作成就或发明创造做出了贡献。从1977年到1979年,民盟内有1596人被评为省、市、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三八"红旗手,积极分子。唐敖庆、王金陵、彭少逸、吴执中、潘世成、吴征镒、李秉权、杨学志8位高级知识分子还被命名为"全国劳动模范"。而从1980年到1982年,又有9035位盟员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三八"红旗手和积极分子等称号,此外,还有华罗庚、费孝通等40多位同志在国际上被授予各种学位或荣誉职称,荣获勋章或奖章。有66位同志被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105位同志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争取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斗争中,不少同志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忱和社会主义觉悟,有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如河南开封师范学校校医周承玺同歹徒英勇搏斗光荣牺牲,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溪区水师中学副校长林文炳为抢救两名游泳遇险学生英勇献身。

    

    第四节 重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摘去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强加给统战部门的所谓"取消阶级斗争"、"修正主义路线"等等帽子,党的统战工作拨乱反正,重新焕发了活力,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合作不仅得以恢复,并且顺应新的形势的发展需要,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重申了1956年提出的民主党派"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平等"的合作原则;1980年2月12日,在民盟中央、民盟北京市委联合举行的"迎春茶话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在肯定了民盟的光荣革命传统、知识优势和作风正直、诚实之后,鼓励民盟同志要"敢字当头,敢于反映情况,敢于提意见,敢于抓工作,敢于帮助我们共产党纠正缺点",鼓励民盟积极参政议政,和中国共产党合作,一起把国家的事办好。他的讲话使全盟受到极大的鼓舞,调动起了参政议政的积极性。1981年1月,担任了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又进一步把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延伸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切,表明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不仅得到恢复,而且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到1983年底,全盟有1965位同志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其中有134人被选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有42人担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职务;同时,有4326人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其中273人被选为各级政协主席、副主席。中共中央恢复了邀请党外人士协商党和国家的大事、广泛地听取意见的做法以后,民盟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应邀出席有关会议,坦诚地就人大、政协、国家领导人的人选、重大的经济政策和保证政治安定的重大决策、中共《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整党、《关于价格、工资改革初步方案》等重大问题和国家事务交换意见,共商国是。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史良、胡愈之、华罗庚、彭迪先、费孝通等参加了宪法修改委员会,叶笃义任秘书处副秘书长。他们不仅在修改宪法的工作中参加领导和实际工作,而且依靠民盟组织发动全盟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通过多种形式反映意见,从而就知识分子的地位和作用,专门向宪法修改委员会提出建议,并被采纳,最终使宪法《序言》中体现出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一样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这一重要内容。1982年12月新宪法正式公布后,民盟四届中常会第十次(扩大)会议通过了《民盟中央关于全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并组织叶笃义、钱伟长、费孝通、千家驹、林亨元、侯学煜、陶大镛、龚祥瑞、芮沐、刘思慕、王铁崖、潘大逵12位民盟领导和学者分选12个题目组织学习报告,听讲者达1万余人,并由江苏人民出版社将讲稿编印成《新宪法十二讲》一书出版发行。同样,在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委员会中,史良担任了副主任委员,胡愈之、萨空了、钱端升、钱伟长任委员,高天任副秘书长,他们也于委员会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民盟中央也作出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决议》。1980年11月,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对林彪、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进行审判。就此,民盟中央主席史良发表谈话表示拥护。民盟中央副主席费孝通受聘担任特别法庭审判员,民盟盟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主席韩学章,北京市周奎正被指聘为辩护律师。开庭期间,民盟中央领导同志及部分外地的中央委员、盟员代表来京参加了审判的旁听。

    几年中,民盟中央从实际出发,通过调查研究,就智力开发、经济建设等重大问题,向中共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多为中共和政府有关部门所重视和采纳,尤其是关于教育问题的一系列建议,为中共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不少省、市民盟组织紧密联系当地的实际,配合中共党委和有关部门,发动盟员为各项建设事业献计献策,改进工作。例如,民盟北京市委根据中共中央书记处对首都建设方案的建议,组织盟内有关专家就城市规划、建筑建设、园林绿化、防止污染等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民盟上海市委组织从事经济研究和经济工作的盟员,就保证上海经济的增长速度、发挥对外贸易的优势、轻纺工业的技术改造等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都使民盟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主动、积极的作用,为中共和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化、民主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