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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60年(五)

 【发布日期:2015-11-27】 【字号: 】 【关闭此页【点击数:

第五章 团结教育知识分子,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3年5月至1957年6月)

    第一节 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

    从1952年底,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建议,到1953年9月25日正式公布,民盟根据形势的发展,开始考虑以参加文教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转移;先于3月召开各主要

地方组织文教工作汇报会议,又于5、6月间举行了民盟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

    民盟主要地方组织文教工作汇报会议于3月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西南、西北、南方、东北总支和四川、重庆、松哈、旅大、广州、上海、南京、武汉、青岛、北京支部共29人出席。这次汇报会,除了各地方组织汇报参加文教工作的情况和经验,进行交流外,着重就"民盟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的认识"、"政治与业务结合的问题"、"关于学习苏联的问题"、"关于盟参加文教建设工作的领导问题和组织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民盟盟员大多数是文教界的知识分子,以参加国家文教建设作为民盟的重点工作,既是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又符合民盟的自身条件,有利于发挥民盟的作用和影响;根据前一阶段在文教界开展思想改造运动和高等院校进行院系调整、教学改革的实践来看,民盟要做好文教工作,必须克服"空谈政治"和"单纯业务观点"这两种偏向,把政治和业务结合起来;必须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思想和教学方法;民盟在文教工作中,不是和共产党搞"分工包干",还是要紧密依靠共产党的领导,改进民盟的领导工作作风。这次会议为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提供了比较完整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为民盟的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953年5月27日至6月8日,中国民主同盟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76人、候补中央委员22人、地方组织代表82人、特邀代表52人参加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制定民盟在新形势下工作重心转移的任务和方针。根据文教工作汇报会议提供的情况、经验和建议,七中全会(扩大)会议在充分讨论了当前国家的形势和任务之后,确定了"以参加国家文化教育建设作为盟的中心工作",实行民盟的工作重心在新形势下的转移。它的基本方针是:"在共产党组织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之下,通过盟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盟员及盟所联系的群众,遵守国家纪律,搞好各自的岗位工作,并从实际工作中进行自我教育与自我改造。"这一决策无疑是符合民盟的性质、特点和所具备的条件的。当时,民盟盟员有61%是从事文教工作的。其中在高等学校的有19.3%,在中等学校的有267%,在小学校的有12.7%;在其他文教部门的有23%,此外还有许多在政府文教机关里工作。会议认为:"盟的组织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中,主要是做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随着民盟的工作重心的转移,这次会议还相应地确定了"以中上层为主,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组织工作方针。会议指出,这样做的原因是为使盟员在文教界中更有代表性,"使盟的影响和作用更加扩大"。

    这次会议接受全国组织宣传工作会议的提议,修改了盟章,明确了民盟"是以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政党"。根据这一性质,在盟章中规定"本盟必须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发扬协商精神,充实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纪律,以保证本盟任务的完成",还进一步在盟章中确定了"以接受工人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思想。

    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根据新的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总部机构,撤销了中央政治局,增选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5位副主席,加强了中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撤销了财务、海外、联络、工商4个委员会,增设学习、监察两个委员会。

    这次会议以后不久,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通过了总路线,并于9月25日在《人民日报》上公布,全国掀起了宣传、学习和贯彻总路线的热潮。民盟中央领导同志纷纷发表谈话和文章,拥护总路线,号召民盟以做好文教建设工作的实际行动来实现总路线的贯彻。

    

    第二节 民盟在国家文教建设中发挥作用

    中国民主同盟在国家文教建设中发挥作用,是因其组织成员中文教界知识分子占优势的特点而在实践中自然形成的。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中央政治局委员马叙伦、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曾昭抡分别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和副部长,1952年又改任为高等教育部部长和副部长;一些身为著名学者、教授的盟员,分别担任了各级教育部门和一些有影响的高等院校的行政领导或教学领导职务;更有为数不少的盟员在各地中、小学校中担负着行政、教育领导工作。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建国以来政府文教事业的管理、教育计划与教育方针政策的制定,担负着整顿、改造旧教育事业与开拓、发展新教育事业的任务,做出了很大的成绩。1952年,全国有3/4的高等学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进行了初步改革,在校学生达到20.3万人,比1950年增加了42%。中等学校发展更快,学生达到328万余人,比1950年增加108%,小学生达到5500余万人,比1950年增加93%,根据民盟一届七中全会(扩大)会议以"参加国家文教建设为中心工作"的决定,总部文教委员会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工作计划,提出"结合盟的具体情况,着重宣传国家文教政策,推动和协助盟员及其所联系的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文教政策"的工作方针和以"交流盟(包括组织和个别盟员)的文教工作经验,反映盟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思想情况,进而解决或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为经常性的工作任务,重点放在高等教育上,以适应民盟的主观条件和国家建设急需人才的客观需要。

    民盟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中,以高等教育为重点,协助党政领导做了三件事:一是教师队伍的思想改造;二是高等院校的院系调整;三是教学改革。总的目标是执行国家文教工作计划,实行文化教育的改革,贯彻实施教育建设"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总方针,使文教工作更有效地为国家建设的总路线服务。(一)教师队伍的思想改造。这一工作实际上从1951年9月29日,周恩来总理在京、津高校教师学习会上作《关于知识分子的改造问题》的报告以后就开始了。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思想改造运动就在教师队伍中全面展开,民盟组织发动盟员积极参加,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先后组织盟员学习了《论人民民主专政》、《矛盾论》、《实践论》等经典著作,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批判了知识分子中存在的资产阶级思想,划清了敌我界限,纯洁了队伍,清除了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政治思想影响,在知识分子中形成了关心政治、关心集体的空气,提高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理论水平,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动中虽然出现了一些偏差,但是,从总体上来说,这次思想改造运动还是必要和及时的,起到了帮助知识分子摆脱旧社会思想影响,促进思想进步的作用,为他们团结一心地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高等学校院系调整。针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高等教育院系,不能适应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1951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做出调整高等教育院系的决定,总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院校与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逐步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并在结构上为大量吸收工农成分学生入高等学校准备条件,这是中央人民政府执行高等教育改革以配合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步骤。这一方针一经正式宣布,民盟总部立即表示拥护,并发动各大学盟员起带头和保证作用。总部组织委员会发出《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对各地方组织的通知》,强调"我盟以团结教育知识分子为主要任务,对大学改革负有重要责任",要求各地民盟组织对调配转赴新的工作岗位的盟员教师和所联系的其他教师,"要做好动员说服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其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重要困难",并且做好迎送、安置等工作。5月31日,总部成立"临时文教工作组"来具体指导这一工作,以北京师大、辅仁、北京大学、清华、燕京5所大学为重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全国。这5所大学教师中盟员占105%,有153人,做好这5所学校的工作,具有典型意义。

    当时,全国55个城市共有210所高等学校,其中38个城市的106所高等学校中,有1226位盟员担任教职,约占全国高等学校教师总数的6%。所以,北京5所大学的试点经验具有指导意义,总部及时通过《盟讯》向各地支部进行了介绍,推动了全国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工作。到1953年下半年,这一工作基本上结束。

    (三)教学改革。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更艰巨的任务是教学改革,并且牵动着中、小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为了贯彻稳步进行教学改革的方针,高教部、教育部于1953年下半年至1954年上半年,召开了一系列专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先后发出了《关于改进和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的指示》、《关于高等学校应重视对工农学生教育的指示》、《对高中毕业生进行关于升学的思想教育的通知》、《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明确规定了各类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提出了更加合理地调整科系和设置专业;制订与修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译教材;开展科学研究与学术批评,提高教育质量;团结现有教师,大力培养新师资;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而又有一定科学技术知识的专门人才,以及相应地发展高等中学和工农速成中学,整顿和提高中等师范教学、小学教学和幼儿教育等一系列任务。对此,民盟都做出了积极的反应,及时传达、宣传和贯彻各项会议与指示精神,通过《光明日报》和《盟讯》、《文教工作参考资料》等民盟内宣传工具以及编印《学习苏联小丛书》等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各地民盟组织也适应形势,改变了工作方法。如西北总支及所属甘肃省支部,西安市支部,宁夏省支部,宝鸡、天水、平凉等分部,都派出工作组到西北工学院、西北农学院、兰州大学、西北大学、西安高中、宝鸡中学等重点学校协助工作,甚至派出干部长驻,进行调查研究,结合学校教改工作开展教学经验座谈会和学术报告会,协助学校党政领导做好一些老教员的思想工作,克服旧的教学思想和对学习苏联经验的抵触情绪,和新教员搞好团结,一起制订教改计划,做好教改工作。北京、安徽、辽宁、重庆、厦门等地也都加强了所在地大学的分部、小组工作,或通过举行专题座谈会、工作检查会等方法开展工作。1954年7月,总部文教委员会制订了《试点工作计划要求》,下发北京、上海、湖南、辽宁、松哈、广州、广东、黑龙江、甘肃、常州、青岛、西安、太原、重庆、云南、天水、大理、湖北等19个地方支、分部进行教改工作试点,有计划地培养典型,创造经验,以供系统地进行研究,进一步推动工作。试点内容包括:一、如何健全学校基层民盟组织;二、怎样发挥民盟在学校中的党和行政的助手作用;三、怎样在党的领导下,帮助思想障碍较大或工作困难较多的盟员或群众提高思想,改进工作。计划要求"选择较突出而又较有代表性的个别对象进行工作,目的在于进一步掌握一定类型的知识分子,特别是大知识分子在现阶段的思想发展规律及团结和帮助大家在党的领导下共同进步的适当方式方法"。

    经过半年多的工作,以上这些地方分别以北京大学、山东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工学院等学校及天津的中学为试点单位,进行了调查研究,选择一二个专题展开具体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了推广这些经验,总部于1954年8月,在天津召开中等学校盟务工作会议,邀请济南、青岛、太原、徐州、常州等地民盟组织参加,总结了9份经验报告,印发全国。1955年2月,总部又召开天津大学基层组织工作总结座谈会,津、京、翼10所大学民盟的基层负责人38人参加,结合天津大学民盟的基层工作总结,讨论了关于民盟在高等学校的工作问题。福建、苏州等地组织虽然并未作为试点单位,但是,他们也自报计划,开展了试点工作。

    

    第三节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的提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成立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民盟张澜、沈钧儒、马叙伦、黄炎培等参加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工作。

    1954年3月,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3月23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接受了这一宪法草案初稿,并决定会同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进行讨论,同时,在全国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8000多人进行讨论。民盟领导机关和其他参加讨论的单位一起,一共提出了5900多条意见,许多合理意见,均被起草委员会采纳,写进宪法草案的条文中。这一工作历时80天,到6月11日结束。

    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民盟张澜、黄炎培、马叙伦、章伯钧在发言中表示拥护宪法草案。民盟中常会于6月22日向全盟发出《关于学习、讨论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指示》,要求"全体盟员应积极参加其本单位所组织的关于宪法草案的讨论,努力钻研,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并向其所联系的群众积极宣传,推动他们热烈地参加讨论"。并"应通过举行座谈会、笔谈或其他学习方式,使讨论更能深入、宣传更能广泛"。到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各级民盟组织和盟员,都按《指示》要求,投入到声势浩大的宪法草案学习、宣传活动中。

    在全国人民热烈讨论宪法草案的同时,各地展开了我国历史上空前巨大规模的普选热潮,民盟各级组织也积极投入。经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协商联合提名,民盟的许多代表人物被分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民盟有126位盟员当选,占代表总数1226人的10%强。另有545位盟员,分别在各地当选为省、市人民代表。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副主席沈钧儒和民盟中央常务委员黄炎培担任副委员长。高崇民、柳亚子、胡愈之、施复亮、杨明轩、许广平、龙云、罗隆基、马叙伦、彭泽民等10位民盟中央领导成员当选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以后又增补了华罗庚、季方二人)。大会还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根据周总理的提名,大会决定任命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为交通部部长,史良为司法部部长,民盟中央常务委员沙千里为地方工业部部长(以后又任命民盟中央副主席罗隆基为森林工业部部长,调任沙千里为轻工业部部长、粮食部部长)。这次大会通过的宪法和其他法律,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基础。民盟和其他民主党派成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入国务院担任部长等要职,直接参加国家事务管理;并有许多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种代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新形式参政议政,使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向前迈进了一步。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任务已经结束。为了进一步明确政协在新形势下的任务,1954年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会议。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参加政协各单位和个人共同遵守的七项准则;并通过了对形势和任务进行分析的政协会议宣言。这一届政协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扩大的盛会,代表总数是第一届的三倍。民盟有84位委员出席会议,占委员总数的15%强。上届政协常务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在会上作了《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草案)的说明》的报告,会议推选毛泽东为政协名誉主席,选举周恩来为政协主席、宋庆龄等10人为副主席,其中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副主席沈钧儒、章伯钧,中央常务委员黄炎培担任副主席,朱蕴山、吴鸿宾、车向忱、高崇民、邓初民、施复亮、马叙伦、楚图南、史良、许广平、彭泽民、黄琪翔、刘文辉、罗隆基等14位民盟中央领导成员(其中有的跨党派)当选为政协常务委员(1957年3月,又增选王绍鏊、刘王立明为政协常务委员)。政协的性质改变后,民盟及其他民主党派仍然可以通过政协协商国际问题,进行国际活动;协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地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协助国家机关推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问题,并联系群众,向有关的国家机关反映群众意见和提出建议,协商和处理政协内部和党派团体之间的合作问题;在自愿的基础上学习马列主义,努力进行思想改造。这样,各民主党派又多了一条参政议政的渠道。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在必要时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协商和研究国家重大问题,1956年1月至1964年12月,这样的国务会议举行过12次,民盟中央的有关领导同志都曾被邀请参加。1957年前曾就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制定、培养高级知识分子的规划、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完成情况和今后的远景规划、"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制定、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等重大国事与方针政策的制定参加了讨论。

民盟和其他民主党派,作为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政党,通过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政府工作,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与政治协商监督。这种参政形式为确立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和国事活动中的地位,开辟了实践社会主义政体下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道路,为中共制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打下了基础。

 

第四节 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建议

    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胜利,使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一个新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即将到来,加快发展科学技术,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的问题日益突出。当时,全国知识分子队伍虽然扩大到384万,是解放初的三倍多;其中高级知识分子10万左右,比解放初增加了35%。但是,这些数字明显地说明,知识分子队伍的发展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的人才需要,然而另一方面,却还有许多知识分子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1955年11月间,胡愈之、费孝通在受命筹备民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负责起草盟务报告时,就向主席、副主席办公会议提出了关于知识分子的一些问题,诸如知识分子的思想包袱很重,产生一种"黄昏感",不利于进步和发挥作用;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既有知识分子主观上的原因,也有安排、使用上的许多客观原因。因此,11月22日举行的主席、副主席集体办公会议决定对知识分子状况进行一次调查,通过串联、访问、开座谈会等调查方法,了解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的情况,以供分析研究,向政协和中共中央提出建议。12月2日,民盟总部向各级地方组织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向各地高级知识分子,进行访问或组织座谈,了解知识分子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征询具体的解决办法",通知所列调查提纲包括:一、对于知识分子的估计;二、知识分子的团结问题;三、关于学术研究工作上的问题;四、知识分子的信任、安排、使用和生活待遇问题以及"其他当地知识分子中的突出问题"。总部领导同志和正在各地视察的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盟内同志,都亲自参加串联、访问和调查。从1955年12月到1956年1月,仅在北京就召开了高级知识分子座谈会达8次;28个省、市民盟组织,取得了近2000位高级知识分子的情况调查资料。

    根据这些调查情况,民盟总部于1956年1月向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统战部送交了《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主要情况的分析和建议》及《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设立高级知识分子问题委员会的建议》两个文件。

    《关于高级知识分子问题主要情况的分析和建议》,按生活、工作、学习、关系问题等4个方面反映了情况,并提出了建议。调查表明:大多数高级知识分子工资待遇偏低,住房狭窄,福利较少,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工作上会议和社会活动占用时间太多,有的用非所学、缺乏必要的助手和工作条件,同时,还存在着失业的情况;学习项目繁多、重复成了负担;关系问题上既有新老之间,又有党与非党之间的团结问题。民盟建议在生活上适当提高高级知识分子工资,有特殊贡献者给予物质奖励;提高居住面积定额,照顾人口多的家庭;在工作上精简会议,减少兼职,统一教材,配备助手,调查专长,尊重志愿,全面规划专门人才的使用,畅开言路,避免以行政命令解决学术问题,成立机构安排失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在学习方面,按照实际需要安排政治学习,创办马列主义研究院组织脱产学习,组织下厂下乡调查参观,创造定期进修的条件与出国考察的机会;在关系问题上建议党政领导发扬民主,多听意见,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开展思想教育与批评、自我批评,知识分子本身也要积极争取党的领导,改善关系等等。《关于政协全国委员会设立高级知识分子问题委员会的建议》是针对尚有少数高级知识分子没有职业或有了职业用非所学的情况提出的。建议设立的这个委员会直属政协全国委员会,是临时性的;主要任务是登记社会上没有职业的高级知识分子,包括年高的旧学者及过去从事自由职业的工程师、医师、律师、作家、艺术家、教师等,并调查其专长、思想情况、历史背景以及工作志愿;调查用非所学的高级知识分子的情况和他们的志愿、请求和意见,并就此拟订团结、教育和任用这些高级知识分子的计划,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这两份建议受到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的重视,为中共中央制定正确的知识分子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1956年1月30日召开的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着重讨论了知识分子问题,周恩来在这次会议的《政治报告》中指出:"为了提早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提早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不仅要依靠工人阶级和广大农民的创造性的劳动,而且要充分动员和发挥我国知识分子的力量",而现在"无论在数量方面、在业务水平方面、在政治觉悟方面,都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急速发展的需要;而若干政府部门对于知识分子的使用和待遇还有某些不合理现象,又在不同程度上妨碍了知识分子力量的充分发挥"。他提出:"第一,应该改善对知识分子的使用和安排,使他们能够发挥对于国家有益的专长;第二,应该对知识分子给以应有的信任和支持,使他们能够积极地放手地工作;第三,应该给知识分子以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待遇,使他们能够集中主要精力于自己的业务。"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知识分子问题的重视与关怀。此后,许多情况表明,民盟提出的有关知识分子的一些建议,都在党和国家有关知识分子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中得到了体现与贯彻。

    

    第五节 中国民主同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到来的大好形势下,中国民主同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2月9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是民盟历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着重讨论了知识分子问题,并且根据知识分子面貌的根本改变,修改了盟章,使民盟的性质由"新民主主义政党"转变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制定了相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在这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曾于1月间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第一次把全面解决知识分子问题提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日程上。会议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周恩来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对我国知识分子的状况,如何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继续帮助知识分子进行自我改造,迅速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和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以及加强党对科学文化事业的领导等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

    参加民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348位代表,认真地学习了周恩来的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拥护中共实行知识分子的新政策,并感到无比欢欣鼓舞,深感作为知识分子政党的民盟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大会通过了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所作的盟务报告《全盟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改造自己,为完成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事业而奋斗》。章伯钧在报告中肯定了民盟在过去几年中的进步,检查了工作中的缺点,着重指出了民盟在新形势下的方针任务:发挥潜力,提高觉悟,加强团结,联系群众,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服务。

    大会一致同意章伯钧所作的盟务报告,并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热烈地讨论了民盟工作。116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生动地叙述了自己思想改造的过程和体会,交流了盟务工作和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的经验。

    大会还通过了修改盟章的决议。修改后的盟章,明确规定民盟的性质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按照民盟中央副主席罗隆基在大会所作的《关于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正草案)的说明》,这样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过去所定的"新民主主义政党"的性质已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性质所代替,因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一定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关于"盟的政治纲领",新盟章考虑到政协共同纲领的内容已列入宪法,政协又根据宪法的精神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因此民盟再以政协共同纲领为"纲领"就不合适了,新盟章改为"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政治纲领"。此外,《盟务报告》中提出的民盟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也写进了盟的总纲,其他一些条目也作了必要的修改。

    大会选举了民盟新的中央委员会,共选出中央委员144名,候补委员41名。原民盟中央主席张澜于1955年2月9日去世后,沈钧儒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在2月21日举行的二届一中全会上,沈钧儒正式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为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共33人:丘哲、叶笃义、刘清扬、吴晗、李文宜、李相符、沈志远、辛志超、周新民、周鲸文、陈望道、胡愈之、徐寿轩、马哲民、许杰、许广平、郭则沉、郭翘然、彭泽民、曾昭抡、华罗庚、费孝通、闵刚侯、黄炎培、黄药眠、杨明轩、楚图南、潘大逵、潘光旦、邓初民、钱端升、萨空了、韩兆鹗。

    1956年5月16日,中央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央常务委员会组织大纲》,决定中常会下设组织、宣传、文教、学习、妇女、联络、监察各委员会和办公厅。胡愈之为秘书长。

    

    第六节 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帮助中国共产党整风

    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使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工作逐步推进到以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为中心上来。为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于1956年及时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

    中共中央这一方针的宣布,得到了中国民主同盟的热烈拥护和支持。7月5日至30日,民盟中央接连举行了6次座谈会,讨论了中共提出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联系民盟工作和统战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了100多条意见。同时,按照民盟中央的通知精神,各地民盟组织也进行了讨论,广大盟员为这两大政策所鼓舞,大大激发了参政议政的热情,畅开了言路。

    1956年9月15日至29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召开。民盟和其他民主党派领导人被特邀为贵宾列席会议。大会重申了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并提出要在党内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

    中共"八大"的正确路线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拥护。为了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中央常务委员会于10月9日决定出版《争鸣》月刊,代替《盟讯》,并改内部印发为国内公开发行,以此作为宣传、贯彻的阵地。《争鸣》编委会由千家驹等19人组成,第1期《争鸣》于11月1日出版。

    为了办好《争鸣》,民盟总部与《争鸣》月刊编辑部一起就国家各项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召开了几次专门性的座谈会,并将座谈会记录整理成文,从1956年11月到1957年7月,在《争鸣》月刊上陆续发表,许多发言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提出了很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特别是在1957年3月以后,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公开发表,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在全党开展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号召广大群众和爱国人士帮助中共整风,民盟积极响应了号召,特于5月13日做出决议,成立4个工作组,分别对"高等院校党委负责制"、"科学规划"、"有职有权"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4个专题进行研究。通过调查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切实帮助中共搞好整风,推动文教建设工作的发展。

    各专业组成立后,分别邀请了有关人士座谈讨论。如千家驹主持了"如何展开学术界的'百家争鸣'问题"座谈会,曾昭抡主持了"关于科学体制问题"座谈会和"关于当前学制问题的讨论"座谈会,黄药眠主持了"高等学校中的党委负责制问题"座谈会。参加这些座谈会的同志,都按照中共的"双百"方针,满怀对共产党真诚拥护的感情,以认真负责的积极态度,对共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这些意见和建议,后来整理成为《关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和《我们对于高等学校领导制度的建议(草案初稿)》,前者6月9日在《光明日报》发表,并配发《为互相监督开拓了新路》的短评予以肯定。后者6月17日分送有关方面征求意见。

    《关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分为5个部分:

    (一)关于"保护科学家"的问题。就解决科学家的时间、助手、设备、资料、经费等问题分别提出建议。

    (二)关于科学院、高等学校、业务部门研究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问题。针对本位主义和发展过快、兵多将少的情况,提出了"科学家在哪里,研究工作就放在哪里",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互助互利的建议。

    (三)关于社会科学的问题。批评了重自然科学轻社会科学,对旧社会科学的不正确认识,以及把政策措施、政府法令当成客观规律的情况。

    (四)关于科学研究的领导问题。建议发挥科联和各专门学会的作用,学术领导和科学研究的领导应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形成。

    (五)关于培养新生力量问题。认为升学、升级、选拔研究生应业务与政治并重,人民内部在培养机会上一视同仁,尊重科学家选择培养对象的权利等。

    《我们对于高等学校领导制度的建议(草案初稿)》针对共产党内一些同志由于对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识不足,混同学术机关与政权机关的特点,民主作风不够,对知识技术力量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办好教育依靠谁不明确等等原因所造成的高校领导体制中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情况,提出"在党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办校",将党政分开,设立校务委员会等改革高校领导体制的方案。

    然而,当这一文件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风云突变,反右派斗争拉开序幕,并且迅速扩大化,这个文件连同《关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一下子都成了所谓"章(伯钧)罗(隆基)同盟"的"纲领性文件",沉冤23年,直到1980年初夏,才得以彻底平反。